1.結合納稅人信用積分確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和用票數量,推動取消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納稅人信用太重要了?。?/span>
2.報經國務院批準后,取消非居民企業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機構場所的審批,納稅申報地點由納稅人自主選擇。
3.推行稅收權力和責任清單。
4.辦稅服務廳不設置新辦納稅人補充登記窗口,“多證合一”納稅人首次辦稅時不進行信息補充采集。
5.取消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實行網上報驗。
6.簡化納稅人在本省內跨市、縣變更登記流程,便利市場主體自由遷移。
7.制定簡易注銷辦法,實現市場主體退出便利化。
8.簡化建筑業企業選擇簡易計稅備案事項。
9.取消非居民企業源泉扣繳合同備案環節,優化對外支付備案程序。
10.簡涉稅資料報送,2018年年底前精簡四分之一以上,清單之外原則上不得要求納稅人報送。
11.將小微企業財務報表由按月報送改為按季報送,減少小微企業報表報送次數。
12.改革稅收管理員制度。按照屬地固定管戶向分類分級管理轉變的要求,合理確定稅收管理員工作職責,簡并整合日常事務性管理事項,健全完善稅源管理的銜接機制和配套制度,稅收管理員主要做好以風險應對為重點的事中事后管理,進一步實現管理方式轉型。
13.全面推行實名辦稅。(提醒辦稅人員將被監控哦,離職要做好實名制交接、不要出借會計證等)
14.建立稅務系統內部追逃清單。加強異常普通發票、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風險信息交換,推進非正常戶、D級信用戶、涉嫌騙稅和虛開發票納稅人等風險情報信息共享,提升跨區域風險監控能力。(進銷不符、失控發票、走逃企業的發票,企業要加強防范)
15.完善納稅信用管理制度,擴大納稅信用評價范圍,縮短評價周期。
16.建立辦稅人員涉稅信用管理制度。以推行實名辦稅為契機,歸集辦稅人員信用記錄,建立辦稅人員涉稅信用管理制度,加強個人信用與企業信用之間的聯動。
17.將納稅信用體系融入社會信用體系,強化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納稅人自律、社會監督和行政監管相結合的合作機制。
18.無不良信用記錄的新辦納稅人納入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范圍。
19.分行業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
20.推行稅控器具網上變更,取消發票領購簿等規定。
21.公路通行費可以開具電子發票了(企業汽車辦理一個ETC,匯總打印電子發票,可以實實在在抵扣過路過橋費進項稅額)
22.簡并優化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申報表(企業所得稅表應該減少點)
23.納稅申報表提供網上辦理更正申報功能(希望“當月認證未申報,不能抵扣進項稅額”該條能修改)
24.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實際經營額、所得額不超過定額的,取消年度匯總申報。
25.增值稅、消費稅等主稅和地方附加稅費的一體化申報繳稅。
26.稅務總局編制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
27.推行國稅局、地稅局聯合簽署稅銀協議,實現線上線下一方簽署雙方互認。
28.實現納稅人“進一個門、上一個網、辦兩家事”。(辦國稅局、地稅局事)
29.各省國稅局、地稅局聯合制定并實施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說白了,罰的明白,很多省市已經有了?。?/strong>
30.規范各稅種和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核定征收的標準、程序和計算方法
31.對信用級別低、風險等級高的納稅人實施重點監控;對風險等級低的納稅人主要做好風險提示提醒,促進納稅人自我修正、自愿遵從;對信用級別高、無風險的納稅人避免不當打擾。(又是納稅信用)
32.加強稅務稽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拓展跨區域稽查范圍,提升稅務稽查資源的配置效率。
33.推行國稅局、地稅局聯合執法,避免對同一納稅人多頭執法、重復檢查。
34.優化金稅三期系統功能
35.加快金稅三期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網上辦稅系統的系統集成步伐,實現三大系統功能整合、數據互通、一體運維。
36.推薦進度(2018年完成)
2017年10月底前,推出一批接地氣、消“痛”疏“堵”、針對性和操作性強的具體改革措施,最大限度便利納稅人。
2018年2月底前,再推出一批深化改革措施,顯著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2018年10月底前,持續完善各項改革舉措,推動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提質升級。
2018年10月后,與其他各項改革集成融合,推動實現稅收現代化。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環境的若干意見》(稅總發〔2017〕101號)
歡迎關注南通眾擎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眾擎財稅為廣大企業提供代理記賬,工商代辦,財稅咨詢等項服務,歡迎需要幫助的朋友來電咨詢,服務熱線:180196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