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加強和規范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以下簡稱“新版申報比對規程”,“稅總發〔2017〕124號”文件發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現在,來看看有哪些申報比對新要求是需要您重點關注的。
問題1:為什么要發布新版申報比對規程?
答:隨著稅收制度改革的推進、增值稅申報表的不斷優化,老版申報比對規程已經不能適應稅收信息化的發展、不能滿足納稅人的需求。為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自主申報的獲得感,提高納稅申報質量,國家稅務總局特制定新版申報比對規程。
問題2:新版申報比對規程從什么時候開始執行?
答:新版申報比對規程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納稅人在2018年5月納稅申報期即按照新版申報比對規程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
問題3:新版申報比對規程主要比對哪些內容?
答:比對內容主要包括表表比對、票表比對和表稅比對。表表比對是指申報表表內、表間邏輯關系比對。票表比對是指各類發票、憑證、備案資格等信息與申報表進行比對。表稅比對是指納稅人當期申報的應納稅款與當期的實際入庫稅款進行比對。
問題4:新版申報比對規程與原規程相比主要有哪些變化?
答:一是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全面納入申報比對范圍,實現對增值稅納稅人申報比對的全覆蓋;二是增加了對增值稅普通發票等相關憑證的比對;三是稅務總局可以根據增值稅風險管理的需要,對申報表特定項目設置申報比對規則;四是各省稅務機關可以根據本地納稅申報管理實際情況,合理設置相關比對項目金額尾差的正負范圍。
問題5:新版申報比對規程中有哪些需要納稅人特別注意的內容?
答:一是申報表中進項稅額轉出金額不應小于零;二是申報表中的應納稅額減征額應小于或者等于符合政策規定的減征稅額;三是申報表中的預繳稅額應小于或者等于實際已預繳的稅款;四是申報免稅銷售額、即征即退銷售額的,納稅人應當向稅務機關辦理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備案(按規定不需要辦理備案的除外)。
問題6: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了申報數據,如何知道是否通過了比對?
答: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申報數據(含使用電子申報軟件或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等方式),經稅務機關比對申報數據,如果比對不符,會反饋比對不符的項目信息。納稅人可根據反饋信息調整申報數據并再次報送。
問題7:申報表數據因匯總計算原因與對應發票開具數據產生尾差如何處理?
答:稅務機關會根據申報比對管理實際情況,合理設置相關比對項目金額尾差的正負范圍。
問題8:納稅人的征收方式、發票開具存在特殊情形,要如何申請白名單管理?
答:稅務機關會結合申報比對管理實際情況,將征收方式、發票開具等業務存在特殊情形的納稅人列入白名單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所適用的申報比對規則。
問題9:納稅人執行新版申報比對規程,需要預先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熟悉增值稅申報表及其填表說明;二是及時關注稅務機關門戶網站的通知公告,以及電子申報軟件客戶端的升級提示信息,在5月申報期進行申報之前完成客戶端軟件在線升級。
|來源:天津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