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規定,我國境內新辦的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新辦的軟件企業,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方能適用上述優惠政策呢?
1.享受政策的軟件企業需經國家規定的軟件企業認定機構按照軟件企業認定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并取得軟件企業認定證書。
2.軟件企業是指以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為主營業務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①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②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③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金額占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④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銷售(營業)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⑤主營業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⑥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如合法的開發工具等);
⑦匯算清繳年度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3. 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稅或免稅的新辦企業標準:
①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新注冊成立的企業;
②新辦企業的權益性出資人(股東或其他權益投資方)實際出資中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的累計出資額占新辦企業注冊資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25%。其中,新辦企業的注冊資金為企業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實收資本或股本。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以及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新辦企業的權益性投資人以非貨幣性資產進行出資的,經有資質的會計(審計、稅務)事務所進行評估的,以評估后的價值作為出資金額;未經評估的,由納稅人提供同類資產或類似資產當日或最近月份的市場價格,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
歡迎關注南通眾擎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眾擎財稅為廣大企業提供代理記賬,工商代辦,財稅咨詢等各項服務,歡迎需要幫助的朋友來電咨詢,服務熱線:180196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