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會員工和員工家屬都參加,年會有抽獎,獎品要交個稅嗎?明確回答,要。員工家屬中獎,按偶然所得計征個稅,稅率20%。具體操作時要把獎品金額還原為稅前金額,如中獎300元,需扣繳個稅300/(1-20%)×20%=75元。如果員工中獎,按工資薪金所得交個稅,具體操作是將獎品金額并入當月工資一并計征個稅。
每年年末,公司都會組織年會,為了活躍年會氣氛,會有抽獎活動,獎品以實物居多。年會上的獎品會計該如何做賬,如何納稅,很多會計人員對此沒有認真思考過。
對此類事項,我見過的最常見的會計處理方式是,將購入的獎品按發票上的金額計入了費用,有進項稅的,進項稅做認證抵扣。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首先說明,這樣處理是錯誤的。一方面,獎品不是用于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對應的進項稅不得認證抵扣,已認證的進項稅需要做轉出處理。另一方面,獎品發放給個人,這屬于非貨幣性質的福利或贈與,需要繳納個稅。
下面,就給大家說說年會獎品正確的會計處理方式和稅務處理方式。
假定公司召開年會,邀請員工、員工家屬以及部分客戶代表參加。年會有抽獎,所有參會人員都有機會中獎。共有20個中獎名額,獎品為價值3000元(含增值稅)的手機一部。公司購置這些手機(獎品)的會計分錄為:
借:低值易耗品 60000
貸:銀行存款 60000
(一)員工家屬或客戶代表中獎
如果是員工家屬或客戶代表中獎,獎品在會計處理上需要記作“業務招待費”。中獎人需要按偶然所得計征個稅,稅率20%,由公司代扣代繳。
但有個細節需要注意,公司不可能向中獎人另行收取需代扣代繳的個稅,這筆個稅往往都會由公司承擔。會計上如何處理這筆個稅,有兩種方法:
(1)公司代交法
譬如,有位員工家屬中獎了,個稅本應由這位家屬自行承擔,但公司主動承擔了這筆個稅。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3000
貸:低值易耗品 3000
借:營業外支出——代交個稅 600
貸:銀行存款 600
需要說明一點,公司代交的個稅記入營業外支出后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2)還原法
依舊還是這位員工家屬中獎,個稅由家屬承擔,手機價值算作稅后金額。會計在具體操作時要把獎品金額還原為稅前金額,如中獎手機價值3000元,還原后的中獎金額為3000 / (1-20%)=3750元,需扣繳個稅3750×20%=750元。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3750
貸:低值易耗品 3000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稅 750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稅 750
貸:銀行存款 750
(二)員工中獎
如果是員工中獎,中獎金額應按工資薪金所得交個稅,具體操作是將獎品金額并入當月工資一并計征個稅。 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3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3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福利費 3000
貸:低值易耗品 3000
如果公司決定為員工承擔獎品個稅,對個稅的處理可類同上述代交法。